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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yh8858com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0-09-18    作者:张莉萍     来源: 资助中心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20〕184号)

、《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切实保证国家、省、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帮助他们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现将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银河yh8858com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和纪检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书峰 文广轩

副组长:王庆国 徐永清 张建军 石国河

毛 艳 王振超

成 员:王庆华 朱世杰 李立功 肖 靖 李晓东 张贺玲 何蜀川 张之红 孙 权 李 俊 潘 宁

(二)评审委员会

组 长:王振超(兼)

副组长:朱世杰 宋亚卿

成 员:许向蒲 段 伟 张笃川 陈海彬

周 崴 郭 崖 刘兆坤 杨慧丽

张莉萍

(三)纪检小组

组 长:毛 艳(兼)

副组长:郑 璇

成 员:张笃川 周 娟 赵艳丽 徐 慧

张培彦 谭晶晶 刘 翔 刘兆坤 龚 平

二、参评对象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所有在校大专生

(二)国家奖学金:2018、2019级有正式学籍的大专学生。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2018、2019级(含2016级五年制)有正式学籍的大专学生。

(四)国家助学金:有正式学籍的大专学生(含五年制后两年学生)。

三、日程安排

(一)宣传初评阶段(9月7日——9月21日)

各二级学院根据资助政策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奖助学金工作的宣传、评审工作。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阶段(9月21日——9月25日)

各二级学院将本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并于9月30日下午将公示无异议后的认定结果、学生申请材料和公示材料(含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三)国家奖助学金初审公示阶段(9月27日——10月9日)

各二级学院将本学院的国家奖助学金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并于13日下午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初评结果和公示材料(含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四)国家奖助学金复审公示阶段(10月10日——10月18日)

学生处对奖助学金结果进行复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国家奖助学金复审名单,上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由于新生入校较晚,助学金评审工作可依据开学时间适当延后。如省资助中心时间安排有变化,银河yh8858com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道德品质优良。

(二)具体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详细要求见《银河yh8858com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文件要求及相关工作通知。

2、国家奖学金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无故拖欠学费等行为。

3、国家励志奖学金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生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均位于班级前25%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无故拖欠学费等行为。

4、国家助学金

(1)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无故拖欠学费等行为。

五、申请所需材料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银河yh8858com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二)国家奖学金

1.个人优秀事迹材料(要求1000字左右,同时附电子版);

2.《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通过资助系统打印);

3.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4.上学年降序排列的班级成绩单,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5.上学年降序排列的班级综合考评成绩单,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资助系统审核通过后统一打印)。

(三)国家助学金

《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通过资助系统打印)。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要求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书写并签名,统一使用A4幅面纸张。

六、内容填报要求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从“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中导出,双面打印、工整填写,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2.申请表“学习情况”栏中,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采用“班级”排名,且不得出现并列情况;总人数和必修课门数应据实填写,不得出现同一排序标准下前后总人数不一致、必修课门次不符实际等情况。

3.申请表“学生获奖情况”需据实填写,注明获奖时间、所获奖项全称及颁奖单位,不得伪造虚构。表述模糊、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

4.申请表“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200字以上300字以内;推荐意见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以上150字以内;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300字以上500字以内。达不到以上最低字数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

5.申请表“推荐人”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人和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须签名,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

6.申请表中“院(系)意见”栏须加盖院(系)行政公章。

7.申请表中凡需签名之处,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写,不得以私章代替。申请表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或扫描件。

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奖助学金评审均需通过“河南省学生资助业务系统”进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统一培训。

七、评审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将根据省资助中心下达人数另行通知。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二级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以二级学院书记(副书记)为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代表为主要成员的工作小组,加强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领导组织。

(二)认真组织,做好监督

为了加强对奖助学金评审的监督工作,各二级学院应成立以教工代表、学生代表为主要成员的监督小组,对评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老师和学生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准确的给予解答并及时反馈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情节严重的及时上报奖助学金评审纪检小组,切实杜绝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的弄虚作假、平均分配等行为,保证我院奖助学金评审的顺利、有序进行。

(三)严格控制,提高效率

各二级学院在评审过程中务必严格按照评定时间安排,依据相关制度,保证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严肃性,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本次评审工作。

九、其他说明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五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的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专科学生按照特别困难学生最高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联系人:张莉萍 联系电话:61130051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