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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yh8858com学生评优评先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0-10-29    作者:     来源:     点击:

银河yh8858com学生评优评先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树立优良的校风学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银河yh8858com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我院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高职学生和五年制学生的奖励。

第三条 学院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文艺体育、专业技能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 学院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采取授予“三好学生”称号或者其他荣誉称号等形式,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

第二章 学生奖励的项目及方式

第五条 学生奖励的项目分为:

(一)三好学生奖;

(二)优秀学生干部奖;

(三)优秀毕业生奖;

(四)文明学生奖;

(五)优秀学长奖;

(六)技能标兵;

(七)文体标兵;

(八)文明班级;

(九)先进班集体奖;

(十)文明宿舍奖。

第六条 学生奖励项目的表彰和奖励方式可采用口头表扬、通报表彰、授予荣誉称号等形式。授予荣誉称号的学生及集体,学院颁发荣誉证书(或者奖状、奖章、奖杯、锦旗),并视其情况,颁发奖品或者奖金。

第三章 学生奖励的条件及办法

第七条 学生能够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且符合相应奖励项目条件者,学校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各奖励项目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

德育方面: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模范遵守《银河yh8858com学生日常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整年度无违纪现象;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内各项活动,在文明校园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智育方面: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有钻研精神,本学年各科成绩全部及格,所学专业课程优秀,考试科目各科总分在班级前20%,综合测评在班级前20%。具有一定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良好的专业素质。

体育方面: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成绩达良好以上,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健康的身心素质。

2、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表现和道德修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热心为集体工作,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且任职满1学期以上的学生干部;

2)学年各科考试无补考,学年综合测评与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以内。

3、优秀毕业生

1)在校期间无补考,无违纪处分,且至少有一次获得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每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的前30%;

3)实习期间,表现优秀。

4、文明学生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勤俭节约,严于律己,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现象。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崇尚科学,成绩优良。

4)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

5、优秀学长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策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德和工作作风;顾全大局,服从组织,有奉献精神;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责任心强,有敬业精神,在学期考勤中无缺勤现象;

3)积极参加学院及系学长例会,并能按要求及时完成学院及辅导员交办的各项任务,及时处理所负责宿舍出现的问题。

4)能经常深入分管宿舍中去,关心、爱护学弟(妹),及时了解他(她)们思想动态,学弟(妹)满意度高。

5)具有创新意识,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所负责宿舍具有良好的风气,成员具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学院和系部组织活动。

6)所分管宿舍卫生纪律优秀,无通报批评和使用违规电器情况。

6、技能标兵

积极参加各种专业竞赛、技能大赛,并在本学期中获得下列奖项之一者(如获得集体奖励则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主要参加的人员):

1)参加学院举办的专业技能竞赛获得前三名,或参加系级技能比赛获得一等奖(或前两名);

2)在市(省)级专业竞赛、技能大赛,获得个人三等奖及其以上级别奖励,或获团体比赛前六名奖励的成员;

3)在全国专业竞赛、技能大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7、文体标兵

积极参加各种文化艺术类活动或各项体育类比赛,并在本学期中获得下列奖项之一者(如获得集体奖励则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主要参加的人员):

1)在院级文化艺术类或体育类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参加系级文化艺术类或体育类比赛获得一等奖(或前两名);

2)在省(市)、部级文化艺术类或体育类比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及其以上奖励,或团体前六名奖励的成员;

3)在全国文化艺术类或体育类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4)未获得以上三条中规定的奖项,但是在组织开展全院或组织参加市(省)级或全国的文化艺术类或体育类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主要人员亦可参评。

8、文明班级

1)有凝聚力较强的班委,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学生。

2)有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朝气蓬勃,积极向上,团结友爱,遵纪守法。

3)学习风气浓厚,学风优良,无考试作弊现象。

4)积极组织开展文明养成、志愿服务等文明创建活动,学生踊跃参加,成效显著。

5)保持良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6)无安全责任事故。

9、先进班集体

1)全班学生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时事政治,关心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班级所占比例较高;

2)班干部团结协作,班级制度健全、规范,能围绕学院和所在系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社会实践参与率高,能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集体活动,对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支持且参加人数多、贡献大,班级建设处于本系前列;

3)全班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风气浓厚,自觉使用普通话;

4)全班学生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在学院的纪律、卫生、公寓管理、仪容仪表等各项评比中成绩突出;

5)全班学生尊敬师长,团结友爱,具有良好文明素养,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倾向和不文明行为,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重大恶性事件发生。

10、文明宿舍

1)学风良好:宿舍学生有浓厚的学习氛围,注重科学文化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学习目的明确;

2)团结互助:宿舍成员间和谐相处、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3)行为文明:宿舍学生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文明礼貌,诚实守信,爱护公物,注重节俭;

4)文化活跃:宿舍学生有鲜明的文化特色,积极参加学院文体活动,展示自己的才艺技能,宿舍文化丰富多彩;

5)宿舍高雅:宿舍内务规范、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

6)卫生整洁:宿舍卫生清洁,被褥叠放整齐,物品摆放有序。室内无垃圾堆积、乱贴乱画现象;在本学年宿舍卫生检查和评比中无不合格现象;

7)安全规范:宿舍成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本宿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消除并积极防范;

8)遵章守纪:宿舍成员能够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学生宿舍有关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公共生活秩序,无违纪行为。

9)文明宿舍应从《星级宿舍》中评比产生。

第九条 各奖励项目评选比例:

1、三好学生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10%。

2、优秀学生干部每班评选2人(30人以下的班级评1人),院学生会、系学生会按应参评干部总数的15%评选。

3、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应参学生评总数的5%。

4、文明学生不超过应参评学生总数的5%。

5.优秀学长不超过应参评学生总数的15%。

6、技能标兵不超过应参评学生总数的2%。

7、文体标兵不超过应参评学生总数的3%。

8、文明班级不超过应参评班级总数(不含实习班级)的5%,班级数少于20个的系,可评选出1个班级。

9、先进班集体不超过应参评班级总数的15%,班级数少于7个的系,可评选出1个班级。

10、文明宿舍不超过应参评宿舍总数的10%。

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办法

第十条 学生处具体负责全院学生评优评先活动的评审工作。各系成立学生评优评先活动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任组长,评审小组由3—5人组成,具体负责系学生评优评先工作。  

第十一条 学生评先评优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个人奖励项目应在每学期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基础上进行。

第十二条 各学生奖励项目的评选,首先由学生班级或学生会进行民主评议产生初选名单,初选名单经学生所在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系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的评选名单由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审批。

第十三条 学生处负责审核全院高职学生和五年制学生的奖励,报学院批准并签署表彰和奖励决定,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第五章

第十四条 学生有其他突出的先进行为,本办法未列入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相近条款及精神,经学生处审核通过后,报学院批准,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 对申报奖励和评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荣誉称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其他有关学生奖励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银河yh8858com学生处负责解释



银河yh8858com学生评优评先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树立优良的校风学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银河yh8858com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我院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高职学生和五年制学生的奖励。

第三条 学院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文艺体育、专业技能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 学院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采取授予“三好学生”称号或者其他荣誉称号等形式,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

第二章 学生奖励的项目及方式

第五条 学生奖励的项目分为:

(一)三好学生奖;

(二)优秀学生干部奖;

(三)优秀毕业生奖;

(四)文明学生奖;

(五)优秀学长奖;

(六)技能标兵;

(七)文体标兵;

(八)文明班级;

(九)先进班集体奖;

(十)文明宿舍奖。

第六条 学生奖励项目的表彰和奖励方式可采用口头表扬、通报表彰、授予荣誉称号等形式。授予荣誉称号的学生及集体,学院颁发荣誉证书(或者奖状、奖章、奖杯、锦旗),并视其情况,颁发奖品或者奖金。

第三章 学生奖励的条件及办法

第七条 学生能够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且符合相应奖励项目条件者,学校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各奖励项目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

德育方面: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模范遵守《银河yh8858com学生日常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整年度无违纪现象;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内各项活动,在文明校园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智育方面: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有钻研精神,本学年各科成绩全部及格,所学专业课程优秀,考试科目各科总分在班级前20%,综合测评在班级前20%。具有一定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良好的专业素质。

体育方面: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成绩达良好以上,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健康的身心素质。

2、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表现和道德修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热心为集体工作,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且任职满1学期以上的学生干部;

2)学年各科考试无补考,学年综合测评与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以内。

3、优秀毕业生

1)在校期间无补考,无违纪处分,且至少有一次获得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每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的前30%;

3)实习期间,表现优秀。

4、文明学生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勤俭节约,严于律己,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现象。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崇尚科学,成绩优良。

4)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

5、优秀学长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策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德和工作作风;顾全大局,服从组织,有奉献精神;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责任心强,有敬业精神,在学期考勤中无缺勤现象;

3)积极参加学院及系学长例会,并能按要求及时完成学院及辅导员交办的各项任务,及时处理所负责宿舍出现的问题。

4)能经常深入分管宿舍中去,关心、爱护学弟(妹),及时了解他(她)们思想动态,学弟(妹)满意度高。

5)具有创新意识,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所负责宿舍具有良好的风气,成员具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学院和系部组织活动。

6)所分管宿舍卫生纪律优秀,无通报批评和使用违规电器情况。

6、技能标兵

积极参加各种专业竞赛、技能大赛,并在本学期中获得下列奖项之一者(如获得集体奖励则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主要参加的人员):

1)参加学院举办的专业技能竞赛获得前三名,或参加系级技能比赛获得一等奖(或前两名);

2)在市(省)级专业竞赛、技能大赛,获得个人三等奖及其以上级别奖励,或获团体比赛前六名奖励的成员;

3)在全国专业竞赛、技能大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7、文体标兵

积极参加各种文化艺术类活动或各项体育类比赛,并在本学期中获得下列奖项之一者(如获得集体奖励则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主要参加的人员):

1)在院级文化艺术类或体育类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参加系级文化艺术类或体育类比赛获得一等奖(或前两名);

2)在省(市)、部级文化艺术类或体育类比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及其以上奖励,或团体前六名奖励的成员;

3)在全国文化艺术类或体育类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4)未获得以上三条中规定的奖项,但是在组织开展全院或组织参加市(省)级或全国的文化艺术类或体育类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主要人员亦可参评。

8、文明班级

1)有凝聚力较强的班委,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学生。

2)有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朝气蓬勃,积极向上,团结友爱,遵纪守法。

3)学习风气浓厚,学风优良,无考试作弊现象。

4)积极组织开展文明养成、志愿服务等文明创建活动,学生踊跃参加,成效显著。

5)保持良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6)无安全责任事故。

9、先进班集体

1)全班学生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时事政治,关心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班级所占比例较高;

2)班干部团结协作,班级制度健全、规范,能围绕学院和所在系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社会实践参与率高,能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集体活动,对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支持且参加人数多、贡献大,班级建设处于本系前列;

3)全班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风气浓厚,自觉使用普通话;

4)全班学生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在学院的纪律、卫生、公寓管理、仪容仪表等各项评比中成绩突出;

5)全班学生尊敬师长,团结友爱,具有良好文明素养,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倾向和不文明行为,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重大恶性事件发生。

10、文明宿舍

1)学风良好:宿舍学生有浓厚的学习氛围,注重科学文化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学习目的明确;

2)团结互助:宿舍成员间和谐相处、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3)行为文明:宿舍学生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文明礼貌,诚实守信,爱护公物,注重节俭;

4)文化活跃:宿舍学生有鲜明的文化特色,积极参加学院文体活动,展示自己的才艺技能,宿舍文化丰富多彩;

5)宿舍高雅:宿舍内务规范、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

6)卫生整洁:宿舍卫生清洁,被褥叠放整齐,物品摆放有序。室内无垃圾堆积、乱贴乱画现象;在本学年宿舍卫生检查和评比中无不合格现象;

7)安全规范:宿舍成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本宿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消除并积极防范;

8)遵章守纪:宿舍成员能够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学生宿舍有关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公共生活秩序,无违纪行为。

9)文明宿舍应从《星级宿舍》中评比产生。

第九条 各奖励项目评选比例:

1、三好学生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10%。

2、优秀学生干部每班评选2人(30人以下的班级评1人),院学生会、系学生会按应参评干部总数的15%评选。

3、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应参学生评总数的5%。

4、文明学生不超过应参评学生总数的5%。

5.优秀学长不超过应参评学生总数的15%。

6、技能标兵不超过应参评学生总数的2%。

7、文体标兵不超过应参评学生总数的3%。

8、文明班级不超过应参评班级总数(不含实习班级)的5%,班级数少于20个的系,可评选出1个班级。

9、先进班集体不超过应参评班级总数的15%,班级数少于7个的系,可评选出1个班级。

10、文明宿舍不超过应参评宿舍总数的10%。

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办法

第十条 学生处具体负责全院学生评优评先活动的评审工作。各系成立学生评优评先活动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任组长,评审小组由3—5人组成,具体负责系学生评优评先工作。  

第十一条 学生评先评优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个人奖励项目应在每学期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基础上进行。

第十二条 各学生奖励项目的评选,首先由学生班级或学生会进行民主评议产生初选名单,初选名单经学生所在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系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的评选名单由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审批。

第十三条 学生处负责审核全院高职学生和五年制学生的奖励,报学院批准并签署表彰和奖励决定,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第五章

第十四条 学生有其他突出的先进行为,本办法未列入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相近条款及精神,经学生处审核通过后,报学院批准,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 对申报奖励和评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荣誉称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其他有关学生奖励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银河yh8858com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