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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郑州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人员考取高校一次性救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09    作者:     来源: 学生处    点击:

银河yh8858com关于

对郑州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人员考取高校一次性救助的通知

各系: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郑州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人员考取高中高校一次性救助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救助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 救助范围:我院2010届全日制中职应届毕业生。

二、 救助对象:

(1)具有郑州市居民户口;

(2)现有且连续享受郑州市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待遇(以下简称低保家庭)、郑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待遇半年以上(计算日期截止当年8月31日)的人员;

(3)经招生考试部门录取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并按时入学者。

申请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三项条件。

三、 救助标准:

一次性救助标准:低保家庭人员每生8000元,低收入家庭人员每生4000元。

四、 申请程序:

救助对象在秋季入学前确定。符合救助条件的学生于2010年9月18日前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救助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