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yh8858com班主任工作条例(试行)

发布日期:2013-09-01    浏览次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我院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班主任队伍建设是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应当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班主任是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引导和班级日常管理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人生的引领者、专业的引导者、生活的帮扶者、行为的规范者、心理的疏导者。

第二章工作要求和职责

第四条班主任要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思想,大力弘扬“大爱”精神,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按照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和系(院)学生管理工作委员会的工作部署,认真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级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认真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

(二)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

(三)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

(四)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

(五)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五条班主任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神圣使命,担负着教育、管理、服务学生,指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促进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等重要任务,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

(二)抓好班、团组织建设,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开展工作,选拔、培养学生干部,不断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三)贯彻落实院、系(院)有关学生工作的要求,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各种实际问题与困难。

(四)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院、系(院)开展的各项集体活动,指导学生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五)抓好班级学风建设,指导班级学生经常开展各种学习活动,交流学习经验,改进学习方法,改善知识结构,培养创新精神,提高综合素质。

(六)认真抓好校规校纪教育,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经常检查学生遵守校规校纪的情况;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向所在系(院)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七)抓好学生的专业素养教育,加强与任课教师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教与学的情况,协助学院、系(院)做好期中、期末考试工作,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八)配合辅导员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贫困生资助、勤工助学等工作;配合辅导员一起做好本班学生评先评优、奖学金评定等初评工作。

(九)抓好班级学生劳动意识教育和环境卫生工作,经常对学生进行防病、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意外事故及伤害的安全教育与检查。

(十)经常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及时向其通报学生在校的表现情况,共同做好教育工作。

(十一)做好学生报到注册、学费催缴及学籍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二)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做好心理危机预防和信息上报工作。

(十三)加强毕业班的教育和管理,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统计工作;做好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工作;做好专升本的引导动员工作;根据学校安排,组织毕业生办理各项离校手续,确保毕业生文明、顺利离校。

(十四)制定班级学生工作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做好班级工作记录。

(十五)完成所在系(院)交给的其它各项学生工作任务。

第三章配备与任用

第六条班主任配备

(一)每个班级应配备一名班主任,每名班主任只带1个专业班级,如因工作需要,最多带两个班级,但其中必需有一个是实习班级。

第七条班主任选用应当坚持以下标准:

(一)政治信念坚定。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具有较强的政治分辨能力,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思想品德优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积极弘扬“大爱”精神,热爱学校,热爱学生,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勉敬业,情操高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使命感和奉献精神,讲求团结,顾全大局;

(三)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领导,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纪律严明,务实求是,作风正派;

(四)业务素质好。教风严谨,潜心育人,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组织管理、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改革创新意识,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咨询指导及相关科研的基本素质;

(五)具有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第八条班主任的选任工作要在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的统一指导下,由各系(院)学生管理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

每年8月下旬,各系(院)根据当年本单位招生录取情况初定系(院)班主任任用计划(如本系(院)人员不足,需提前向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上报缺额情况,由其负责协调其他教学部门任课教师补足计划),并上报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经审核后,报学院领导批准,由学院颁发聘书。

对拒不接受学院班主任聘任的教师,学院在评优评先、干部选拔、职称评定、外出培训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九条班主任任期一般为3年,担任五年制班级班主任的,任期为5年。

第十条对新聘任的青年专业教师,各系(院)要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安排他们从事班主任工作。

第四章管理、考核与待遇

第十一条班主任实行学院和系(院)双重领导。学院要把班主任队伍建设放在与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统筹规划,统一领导。

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是学院管理班主任队伍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和宏观管理等工作。各系(院)学生管理工作委员会对班主任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具体负责本系(院)班主任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培训、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十二条对班主任的考核参照《银河yh8858com班主任考核及津贴发放办法》执行。考核分平时考核和学期考核两种。平时考核由各系(院)学生管理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期考核由各系(院)学生管理工作委员会和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事处共同组织。

第十三条对班主任的考核应坚持学生评价、系(院)考核与学院考评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以定量为主,教育、管理、服务并重,德、能、勤、绩并重,日常工作与特色工作并重的原则。

第十四条班主任学期考核需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采取个人自评、系(院)学生管理工作委员会评定等方式进行。在班主任个人自评的基础上,各系(院)学生管理工作委员会对班主任进行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的评议,并写出考核意见和考核结论报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第十五条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事处依据系(院)考核结果和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和抽查,报主管院领导审定,送组织部和人事处备案,作为聘任、奖惩、晋级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班主任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第一线,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学院在政策和待遇方面给予适当倾斜,设立班主任工作津贴。学院根据班主任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和考核结果按照每年12个月计发工作津贴。具体发放标准及程序参照《银河yh8858com班主任考核和津贴发放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学院鼓励和支持专业课教师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设立专项经费,由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掌握使用,用于组织班主任开展学习考察、交流培训等活动,增加他们接触社会、了解国情的机会,为他们开阔视野、增加阅历、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创造条件。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各系(院)在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等荣誉时,对班主任应给予适当倾斜,使班主任所占比例略高于全校平均比例。

第十九条依据考核结果,学院每年组织评选优秀班主任,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二十条对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扣发其考核津贴,由系(院)领导和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领导对其进行戒勉谈话,提出整改意见,当年不予提拔使用或晋升高一级职称;连续两学期考核不合格者,提前结束其班主任任期,两年内不予提拔使用和晋升高一级职称。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或不履行本条例,执行不力,贻误工作,造成危害和责任事故的班主任,系(院)学生管理工作委员会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并扣发其考核津贴。情节严重者,由系(院)学生管理工作委员会提出意见,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给予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普通专科生和五年制学生班主任队伍建设。继续教育学院的班主任队伍建设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时,以本条例为准。

第二十四条各系(院)可以依据本条例,结合本系(院)实际,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由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