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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yh8858com工会工作条例(试行)

发布日期:2019-12-20   作者:  点击量:

银河yh8858com工会工作条例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银河yh8858com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工会)是中国教育工会的一个基层组织,它具有产业工会相同的阶级性质、地位和作用,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院工会接受院党委和郑州市教科文卫体工会的双重领导。在院党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凡是本院在职教职工,本人自愿申请,并经工会委员会批准,均可加入工会。

第五条实行院工会与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工作一体化,承担院教代会日常工作机构的职责,做好教代会的筹备、组织、提案和会务工作。大会闭幕后,积极贯彻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二章基本职责

第六条院工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积极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群众路线,树立为教职工服务的思想,在院党政领导下,明确工会的职能,深入开展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的活动。

(二)在维护国家、学院总体利益的同时,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行政领导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引导和教育教职工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为人师表,搞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工作。

(四)发动教职工参加学院综合改革,努力完成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协助学院做好有关先进、模范的评选表彰工作。

(五)在院行政的支持下办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协助党委组织部做好离退休教工的工作。

(六)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坚持业余自愿、小型多样、讲求实效的原则,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努力创造出一种健康向上,充满关爱、宽松、和谐的人文环境和积极向上的文化生活环境。

(七)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作斗争,针对女教职工的特殊问题,做好保护工作。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九)搞好工会的自身建设,坚持工会的群众性,健全工会的民主制度;做好工会文书档案管理;指导和帮助工会小组开展工作。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把工会建成“教职工之家”。

第三章 会员代表

第七条会员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职工,均可当选为会员代表。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学事业,模范地遵纪守法,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关心学院建设,热爱本职工作,能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能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

(四)政治坚定、品行端正、为人师表、办事公道、廉洁奉公、团结协作,坚持原则敢于向违法乱纪行为和不良倾向作斗争。

第八条会员代表的产生:

(一)会员代表以工会分会为单位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院级党、政、工负责人分配到各选举单位参加选举(不占分配名额)。工会会员代表,同时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

(二)会员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三)会员代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权对工会委员会的工作和工会领导人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会员代表对选举单位会员负责。选举单位和会员对违法乱纪和严重失职的会员代表,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

(五)会员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本院或退休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另行补选。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符。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九条院工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学院工会的领导机关,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3—5年。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其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院工会委员会及其经费审查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并决定院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选举院工会委员会。

(四)实行院工会、教代会一体化,履行教代会职权。

第十条院工会委员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院工会委员会由九人组成,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文体委员、福利委员、财务委员、教学委员7 人。学院工会委员会下设女工委员会、工会经审委员会。

第十一条院各部门建立分工会,设分工会主席1人,委员2人。分工会主席由分工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分工会在院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院工会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研究决定以下问题:

(一)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贯彻执行院党委和上级工会有关决定、指示和措施;

(二)工会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有关教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所提出的重大建议;

(四)工会经费的预决算及重大财务支出;

(五)工会机构设置,工会会员会籍处理;

(六)必须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其他方面的问题。

第十三条院工会委员会对以下问题须向院党委请示报告:

(一)工会全面工作计划;

(二)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方案;

(三)全院性的重大活动。

第十四条院工会委员会要定期向上级工会报告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条例解释权属于银河yh8858com工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