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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5-04-21    浏览次数:

4月3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命名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和警告、撤销、恢复部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豫文〔2015〕82号),我院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多年来,学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融入人才培养及学院各项工作之中,围绕提高学院办学水平和师生素质,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创建工作。学院先后创建成为“市级文明单位’、”河南省文明学校”。2014年,学院重点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不断巩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了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组的高度评价。

我院成功创建为“省级文明单位”,离不开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是全院各部门齐心协力、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一定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形成长效机制,注重品牌特色,为学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