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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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郑州市2016年上半年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3-2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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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郑州市2016年上半年技师

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处室、系部: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郑州市2016年上半年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职业〔2016〕9号)精神和要求,现将我院2016年上半年技师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及职业(工种)

我院一线技术岗位聘用职工,在国家法定工作年龄段内,符合相应职业(工种)的技师申报条件的从业人员。2016年6月30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列入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范围。

此次考评工作涉及技师社会化考评的职业(工种)共计20个,详见附件1。其他职业(工种)可同时报名,具体考评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

三、申报所需材料

1.《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附件3)一式3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

2.《河南省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简表》(附件4)一式3份(复印要求B4纸);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级工的《职业资格证书》(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经现场初审后交还本人);

4.本人近期免冠照片1寸1张,2寸6张(黑白照);

5.与本职业(工种)相关的论文3份(2000字左右,用A4纸打印)。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审查阶段:即日起至4月8日。

在学院统一组织报名的,单位填报《河南省申报技师职业资格考评人员名册》(附件5)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核及培训阶段:4月11日至5月15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郑州市高技能人才示范基地对申报技师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三)考评阶段: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具体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集中理论知识考核后,技能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审按职业(工种)分类分批进行。

(四)核发证书:考评结果核准后一个月内打印、发放证书。

五、考评的内容、方法及考务管理

(一)技师考评的内容分为理论知识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三部分,每部分各占100分,各项成绩均达60分以上为合格,前二项成绩合格,方可参加综合评审。

(二)考评的方法。理论知识采取闭卷考试,技能操作考核采取现场操作或答辩方式,综合评审采取审阅工作业绩、潜在能力、技术创新、传授技艺等材料和有效证明等方式。

六、技师培训补贴

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豫人社职业〔2012〕78号)等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经考评合格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照“谁出资培养、谁享受补贴”的原则,每人给予2000元培训补贴。补贴程序参照郑人社职业〔2013〕9号、郑人社职业〔2013〕15号文件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高级技师和不在上述考评对象及职业(工种)范围内的技师考评工作的将另行开展,相关报名点接受报名和材料的申报,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二)培训费和报名费按省发改委豫计收费〔2003〕2305号和豫发改收费〔2008〕2510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技师考评人员的工作年限、专业工龄,按截止到考评的当年12月31日计算。

(四)报名地点、联系人

联 系 人:弓老师

地 址:办公楼410室

联系电话:68277273

邮箱:zzlyrsc@163.com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88号(451464) 豫英校区: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豫英路1号(45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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