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17)国家标准根据对旅游资源单体的评价,将旅游资源分为五级,从高级到低级为:五级旅游资源、四级旅游资源、三级旅游资源、二级旅游资源、一级旅游资源,此外还有未获等级旅游资源。其中五级旅游资源称为"特品级旅游资源";五级、四级、三级旅游资源被通称为"优良级旅游资源";二级、一级旅游资源被通称为"普通级旅游资源"。根据通知,2022年底前公布首批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关于组织实施旅游资源普查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摸清旅游资源家底,提高保护利用与管理水平,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旅游资源普查。
《通知》指出,旅游资源普查是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对一定区域内旅游资源开展调查,进行分类定级和系统管理的过程。开展旅游资源普查有利于全面理清旅游资源家底,为优化旅游空间布局、科学编制旅游发展规划提供基础依据;有利于加强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开发,促进优质旅游资源向优质旅游产品转化;有利于向广大群众展示更多、更优、更具特色的旅游资源,增强人民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自信和对祖国大好河山的热爱,提升民族自豪感和认同感。
《通知》指出,本次旅游资源普查采取“统一指导、分省普查”的方式进行。文化和旅游部加强对各省(区、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指导,制定《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技术规程》,各省(区、市)结合地方实际,参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17)国家标准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技术规程》,科学组织实施旅游资源普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成果质量。原则上,到2025年12月前,各省(区、市)完成本次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在各地普查基础上,从2022年开始,文化和旅游部建立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统筹安排,梯次推进,促进优质资源向优质产品转化。
《通知》还明确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格标准、科学普查,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梳理成果、强化利用等工作要求。
据了解,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确定海南、贵州、四川、青海、浙江、内蒙古、重庆7个省(区、市)为全国旅游资源普查试点省份,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取得了良好成效,为全国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提供了样板和示范。(中国旅游报记者 李志刚 见习记者 赵腾泽)
附件1: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载体,正确认识、全面了解旅游资源总体概况,是资源保护、产品开发、规划编制和科学决策的前提条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确定海南、贵州、四川、青海、浙江、内蒙古、重庆7个省(区、市)为全国旅游资源普查试点省份,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取得了良好成效,为全国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提供了样板和示范。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发〔2021〕32号)关于组织实施旅游资源普查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摸清旅游资源家底,提高保护利用与管理水平,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旅游资源普查是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对一定区域内旅游资源开展调查,进行分类定级和系统管理的过程。开展旅游资源普查有利于全面理清旅游资源家底,为优化旅游空间布局、科学编制旅游发展规划提供基础依据;有利于加强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开发,促进优质旅游资源向优质旅游产品转化;有利于向广大群众展示更多、更优、更具特色的旅游资源,增强人民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自信和祖国大好河山的热爱,提升民族自豪感和认同感。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旅游资源普查对象为全国范围内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现象。根据《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17)国家标准,旅游资源分为8大主类、23个亚类和110个基本类型。
三、普查方式和安排
本次旅游资源普查采取“统一指导、分省普查”的方式进行。文化和旅游部加强对各省(区、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指导,制定《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技术规程》,各省(区、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结合地方实际,参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技术规程》,科学组织实施本省(区、市)区域范围内的旅游资源普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成果质量。
原则上到2025年12月前,各省(区、市)完成本次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在各地普查基础上,从2022年开始,文化和旅游部建立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统筹安排,梯次推进,促进优质资源向优质产品转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增强工作责任感,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给予必要人力、财力支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和组织各方力量参与普查,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保障普查工作开展。制定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预案,确保普查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二)严格标准、科学普查。参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技术规程》科学合理设置本地旅游资源分类,充分运用地理信息系统、遥感技术等手段,建设旅游资源信息管理平台,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三)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根据地方财力和当地旅游业发展需要,充分吸收借鉴试点省份成功经验,量力而行、稳妥有序推进旅游资源普查。鼓励引导当地院校旅游专业师生参与旅游资源普查志愿服务,提高专业技能,增强实践能力。对开展旅游资源详查有困难的地区,可采取旅游资源概查方式,简化工作流程,结合本地资源优势进行重点调查,灵活推进普查工作开展。
(四)梳理成果、强化利用。加强对旅游资源普查数据的梳理分析,科学认识和审视旅游资源禀赋和优势,发挥好普查成果在强化资源保护、促进科学规划、推进产品建设、精准定位市场、提升品牌形象、推进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各地要及时总结旅游资源普查工作中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有关情况及时报送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
联系人:杨祎芃,联系电话:010—59882551。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2年5月31日
附件2: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
国家标准《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 由TC210(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 ,主管部门为文化和旅游部(文化)。
主要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彭德成;、张树民;、方言;、尹泽生;、陈田;、牛亚菲;、钟林生;、何燕;、虞虎;、张飞;
本标准文本包括三个核心内容:旅游资源分类、旅游资源调查、旅游资源评价。
引 言
旅游资源是构成旅游业发展的基础,我国旅游资源非常丰富,具有广阔的开发前景,在旅游研究、区域开发、资源保护等各方面受到广泛的应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旅游界对旅游资源的涵义、价值、应用等许多理论和实用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本标准在充分考虑了前人研究成果,特别是1992年出版的《中国旅游资源普查规范(试行稿)》的学术研究和广泛实践的基础上,对旅游资源的类型划分、调查、评价的实用技术和方法,进行了较深层次的探讨,目的是为了更加适用于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旅游规划与项目建设、旅游行业管理与旅游法规建设、旅游资源信息管理与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工作。本标准是一部应用性质的技术标准,主要适用于旅游界,对其他行业和部门的资源开发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资源分类、旅游资源调查、旅游资源评价和提交文(图)件。
本标准适用于旅游资源开发,其他行业部门也可参考。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旅游资源tourism resources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
旅游资源基本类型 fundamental type of tourism resources
按照旅游资源分类标准所划分出的基本单位。 按照旅游资源分类标准所划分出的基本单位。
旅游资源单体 object of tourism resources
可作为独立观赏或利用的旅游资源基本类型的单独个体,包括"独立型旅游资源单体"和由同一类型的独立单体结合在一起的"集合型旅游资源单体"。
旅游资源调查 investigation of tourism resources
按照旅游资源分类标准,对旅游资源单体进行的研究和记录。
旅游资源共有因子评价 community factor evaluation of touristresources
按照旅游资源基本类型所共同拥有的因子对旅游资源单体进行的价值和程度评价。
旅游资源分类
分类原则
依据旅游资源的性状,即现存状况、形态、特性、特征划分。
分类对象
稳定的、客观存在的实体旅游资源。
分类结构
分为 "主类"、"亚类"、"基本类型" 3个层次。
每个层次的旅游资源类型有相应的汉语拼音代号,见表1。
表1 旅游资源分类表
主类 |
亚类 |
基本类型 |
简要说明 |
A 地文景观 |
AA 自然景观综合体 |
AAA 山丘型景观 |
山地丘陵内可供观光游览的整体景观或个别景观 |
AAB 台地型景观 |
山地边缘或山间台状可供观光游览的整体景观或个别景观 |
AAC 沟谷型景观 |
沟谷内可供观光游览的整体景观或个别景观 |
AAD 滩地型景观 |
缓平滩地内可供观光游览的整体景观或个别景观 |
AB 地质与构造形迹造 |
ABA 断层景观 |
地层断裂在地表形成的景观 |
ABB 褶曲景观 |
地层在各种内力作用下形成的扭曲变形 |
ABC地层剖面 |
地层中具有科学意义的典型剖面 |
ABD生物化石点 |
保持在地层中的地质时期生物遗体、遗骸及活动遗迹的发掘地点 |
AC 地表形态 |
ACA 台丘状地景 |
台地和丘陵形状的地貌景观 |
ACB 峰柱状地景 |
在山地、丘陵或平地上突起的峰状石体 |
ACC 垄岗状地景 |
构造形迹的控制下长期受溶蚀作用形成的岩溶地貌 |
ACD 沟壑与洞穴 |
由内营力塑造或外营力侵蚀形成的沟谷、劣地,以及位于基岩内和岩石表面的天然洞穴 |
ACE 奇特与象形山石 |
形状奇异、拟人状物的山体或石体 |
ACF 岩土圈灾变遗迹 |
岩石圈自然灾害变动所留下的表面痕迹 |
AD 自然标记与自然现象 |
ADA 奇异自然现象 |
发生在地表一般还没有合理解释的自然界奇特现象 |
ADB 自然标志地 |
标志特殊地理、自然区域的地点 |
ADC 垂直自然地带 |
山地自然景观及其自然要素(主要是地貌、气候、植被、土壤)随海拔呈递变规律的现象 |
B 水域景观 |
BA 河系 |
BAA游憩河段 |
可供观光游览的河流段落 |
BAB 瀑布 |
河水在流经断层、凹陷等地区时垂直从高空跌落的跌水 |
BAC 古河道段落 |
已经消失的历史河道现存段落 |
BB 湖沼 |
BBA 游憩湖区 |
湖泊水体的观光游览区与段落 |
BBB 潭池 |
四周有岸的小片水域 |
BBC 湿地 |
天然或人工形成的沼泽地等带有静止或流动水体的成片浅水区 |
BC 地下水 |
BCA 泉 |
地下水的天然露头 |
BCB 埋藏水体 |
埋藏于地下的温度适宜、具有矿物元素的地下热水、热气 |
BD 冰雪地 |
BDA 积雪地 |
长时间不融化的降雪堆积面 |
BDB 现代冰川 |
现代冰川存留区域 |
BE 海面 |
BEA 游憩海域 |
可供观光游憩的海上区域 |
BEB 涌潮与击浪现象 |
海水大潮时潮水涌进景象,以及海浪推进时的击岸现象 |
BEC 小型岛礁 |
出现在江海中的小型明礁或暗礁 |
C 生物景观 |
CA 植被景观 |
CAA 林地 |
|
CAB独树与丛树 |
CAC 草地 |
CAD 花卉地 |
CB 野生动物栖息地 |
CBA 水生动物栖息地 |
CBB 陆地动物栖息地 |
CBC 蝶类栖息地 |
D 天象与 气候景观 |
DA 天象景观 |
DAA 太空景象观赏地 |
|
DAB 地表光现象 |
DB 天气与气候现象 |
DBA 云雾多发区 |
DBB极端与特殊气候显示地 |
DBC 物候景象 |
E 建筑与设施 |
EA 人文景观综合体 |
EAA 社会与商贸活动场所 |
|
EAB 军事遗址与古战场 |
EAC 教学科研实验场所 |
EAD 建设工程与生产地 |
EAE 文化活动场所 |
EAF 康体游乐休闲度假地 |
EAG 宗教与祭祀活动场所 |
EAH 交通运输场站 |
EAI 纪念地与纪念活动场所 |
EB 实用建筑与核心设施 |
EBA 特色街区 |
|
EBB 特色屋舍 |
EBC 独立厅、室、馆 |
EBD 独立场、所 |
EBE 桥梁 |
|
EBF 渠道、运河段落 |
EBG 堤坝段落 |
EBH 港口、渡口与码头 |
EBI 洞窟 |
EBJ 陵墓 |
|
EBK 景观农田 |
EBL 景观牧场 |
EBM 景观林场 |
EBN 景观养殖场 |
EBO 特色店铺 |
EBP 特色市场 |
EC 景观与小品建筑 |
ECA 形象标志物 |
ECB 观景点 |
ECC 亭、台、楼、阁 |
ECD 书画作 |
ECE 雕塑 |
ECF 碑碣、碑林、经幡 |
ECG 牌坊牌楼、影壁 |
ECH 门廊、廊道 |
ECI 塔形建筑 |
ECJ 景观步道、甬路 |
ECK 花草坪 |
ECL 水井 |
ECM 喷泉 |
ECN 堆石 |
F 历史遗迹 |
FA 物质类文化遗存 |
FAA 建筑遗迹 |
|
FAB 可移动文物 |
FB 非物质类文化遗存 |
FBA 民间文学艺术 |
FBB 地方习俗 |
FBC 传统服饰装饰 |
FBD 传统演艺 |
FBE 传统医药 |
FBF 传统体育赛事 |
G 旅游购物 |
GA 农业产品 |
GAA 种植业产品与制品 |
|
GAB 林业产品与制品 |
GAC 畜牧业产品与制品 |
GAD 水产品与制品 |
|
GAE 养殖业产品与制品 |
GB 工业产品 |
GBA 日用工业品 |
GBB 旅游装备产品 |
GC 手工艺品 |
GCA 文房用品 |
GCB 织品、染织 |
GCC 家具 |
GCD 陶瓷 |
GCE 金石雕刻、雕塑制品 |
GCF 金石器 |
GCG 纸艺与灯艺 |
GCH 画作 |
H 人文活动 |
HA 人事活动记录 |
HAA 地方人物 |
HAB 地方事件 |
HB 岁时节令 |
HBA 宗教活动与庙会 |
HBB 农时节日 |
HBC 现代节庆 |
数 量 统 计 |
|
8主类 |
23 亚类 |
110基本类型 |
|
[注] 如果发现本分类没有包括的基本类型时,使用者可自行增加。增加的基本类型可归入相应亚类,置于最后,最多可增加2个。编号方式为:增加第1个基本类型时,该亚类2位汉语拼音字母+Z、增加第2个基本类型时,该亚类2位汉语拼音字母+Y。 |
旅游资源调查
基本要求
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内容和方法进行调查。
保证成果质量,强调整个运作过程的科学性、客观性、准确性,并尽量做到内容简洁和量化。
充分利用与旅游资源有关的各种资料和研究成果,完成统计、填表和编写调查文件等项工作。调查方式以收集、分析、转化、利用这些资料和研究成果为主,并逐个对旅游资源单体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包括访问、实地观察、测试、记录、绘图、摄影,必要时进行采样和室内分析。
旅游资源调查分为 旅游资源调查分为"旅游资源详查"和"旅游资源概查"二个档次,其调查方式和精度要求不同。
旅游资源详查
适用范围和要求 适用范围和要求
适用于了解和掌握整个区域旅游资源全面情况的旅游资源调查。
完成全部旅游资源调查程序,包括调查准备、实地调查。
要求对全部旅游资源单体进行调查,提交全部 要求对全部旅游资源单体进行调查,提交全部"旅游资源单体调查表"。
调查准备
调查组
调查组成员应具备与该调查区旅游环境、旅游资源、旅游开发有关的专业知识,一般应吸收旅游、环境保护、地学、生物学、建筑园林、历史文化、旅游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参与。
根据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技术培训。
准备实地调查所需的设备如定位仪器、简易测量仪器、影像设备等。
准备多份 准备多份"旅游资源单体调查表"。
资料收集范围
与旅游资源单体及其赋存环境有关的各类文字描述资料,包括地方志书、乡土教材、旅游区与旅游点介绍、规划与专题报告等。
与旅游资源调查区有关的各类图形资料,重点是反映旅游环境与旅游资源的专题地图。
与旅游资源调查区和旅游资源单体有关的各种照片、影像资料
实地调查
程序与方法 程序与方法
确定调查区内的调查小区和调查线路 确定调查区内的调查小区和调查线路
为便于运作和此后旅游资源评价、旅游资源统计、区域旅游资源开发的需要,将整个调查区分为"调查小区"。调查小区一般按行政区划分(如省级一级的调查区,可将地区一级的行政区划分为调查小区;地区一级的调查区,可将县级一级的行政区划分为调查小区;县级一级的调查区,可将乡镇一级的行政区划分为调查小区),也可按现有或规划中的旅游区域划分。
调查线路按实际要求设置,一般要求贯穿调查区内所有调查小区和主要旅游资源单体所在的地点。
选定调查对象
选定下述单体进行重点调查:具有旅游开发前景,有明显经济、社会、文化价值的旅游资源单体;集合型旅游资源单体中具有代表性的部分;代表调查区形象的旅游资源单体。
对下列旅游资源单体暂时不进行调查:明显品位较低,不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开发后有损于社会形象的或可能造成环境问题的;影响国计民生的;某些位于特定区域内的。
填写《旅游资源单体调查表》
对每一调查单体分别填写一份"旅游资源单体调查表"(见本标准附录B)。调查表各项内容填写要求如下:
① 单体序号:由调查组确定的旅游资源单体顺序号码。
② 单体名称:旅游资源单体的常用名称。
③ "代号"项:代号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即"表示单体所处位置的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单体所属类型的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单体在调查区内次序的阿拉伯数字"。
如果单体所处的调查区是县级和县级以上行政区,则单体代号按"国家标准行政代码 (省代号2位-地区代号3位-县代号3位,参见GB/T 2260-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旅游资源基本类型代号3位 -旅游资源单体序号2位"的方式设置,共5组13位数,每组之间用短线"-"连接。
如果单体所处的调查区是县级以下的行政区,则旅游资源单体代号按"国家标准行政代码 (省代号2位-地区代号3位-县代号3位,参见GB/T 2260-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乡镇代号(由调查组自定2位)-旅游资源基本类型代号3位-旅游资源单体序号2位"的方式设置,共6组15位数,每组之间用短线"-"连接。
如果遇到同一单体可归入不同基本类型的情况,在确定其为某一类型的同时,可在"其他代号"后按另外的类型填写。操作时只需改动其中?quot;旅游资源基本类型代号",其他代号项目不变。
填表时,一般可省略本行政区及本行政区以上的行政代码。
④ "行政位置"项:填写单体所在地的行政归属,从高到低填写政区单位名称。
⑤ "地理位置"项:填写旅游资源单体主体部分的经纬度(精度到秒)。
⑥ "性质与特征"项:填写旅游资源单体本身个性,包括单体性质、形态、结构、组成成分的外在表现和内在因素,以及单体生成过程、演化历史、人事影响等主要环境因素,提示如下:
1) 外观形态与结构类:旅游资源单体的整体状况、形态和突出(醒目)点;代表形象部分的细节变化;整体色彩和色彩变化、奇异华美现象,装饰艺术特色等;组成单体整体各部分的搭配关系和安排情况,构成单体主体部分的构造细节、构景要素等。
2) 内在性质类:旅游资源单体的特质,如功能特性、历史文化内涵与格调、科学价值、艺术价值、经济背景、实际用途等。
3) 组成成分类:构成旅游资源单体的组成物质、建筑材料、原料等。
4) 成因机制与演化过程类:表现旅游资源单体发生、演化过程、演变的时序数值;生成和运行方式,如形成机制、形成年龄和初建时代、废弃时代、发现或制造时间、盛衰变化、历史演变、现代运动过程、生长情况、存在方式、展示演示及活动内容、开放时间等。
5) 规模与体量类:表现旅游资源单体的空间数值如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体积、容积等;个性数值如长度、宽度、高度、深度、直径、周长、进深、面宽、海拔、高差、产值、数量、生长期等;比率关系数值如矿化度、曲度、比降、覆盖度、圆度等。
6) 环境背景类:旅游资源单体周围的境况,包括所处具体位置及外部环境如目前与其共存并成为单体不可分离的自然要素和人文要素,如气候、水文、生物、文物、民族等;影响单体存在与发展的外在条件,如特殊功能、雪线高度、重要战事、主要矿物质等;单体的旅游价值和社会地位、级别、知名度等。
7) 关联事物类:与旅游资源单体形成、演化、存在有密切关系的典型的历史人物与事件等。
⑦ "旅游区域及进出条件"项:包括旅游资源单体所在地区的具体部位、进出交通、与周边旅游集散地和主要旅游区(点)之间的关系等。
⑧ "保护与开发现状"项:旅游资源单体保存现状、保护措施、开发情况等。
⑨ "共有因子评价问答"项:旅游资源单体的观赏游憩价值、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珍稀或奇特程度、规模丰度与几率、完整性、知名度和影响力、适游期和使用范围、污染状况与环境安全。
旅游资源概查 旅游资源概查
适用范围和要求 适用范围和要求
适用于了解和掌握特定区域或专门类型的旅游资源调查。
要求对涉及到的旅游资源单体进行调查。
调查技术要点
参照 参照"旅游资源详查"中的各项技术要求。
简化工作程序,如不需要成立调查组,调查人员由其参与的项目组织协调委派;资料收集限定在与专门目的所需要的范围;可以不填写或择要填写"旅游资源单体调查表"等。
旅游资源评价
总体要求
按照本标准的旅游资源分类体系对旅游资源单体进行评价。
本标准采用打分评价方法。
评价主要由调查组完成。
评价体系
本标准依据"旅游资源共有因子综合评价系统"赋分。
本系统设"评价项目"和"评价因子"两个档次。
评价项目为"资源要素价值"、"资源影响力"、"附加值"。其中:
"资源要素价值"项目中含"观赏游憩使用价值"、"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珍稀奇特程度"、"规模、丰度与几率"、"完整性"等5项评价因子。
"资源影响力"项目中含"知名度和影响力"、"适游期或使用范围"等2项评价因子。
"附加值"含"环境保护与环境安全"1项评价因子。
计分方法
基本分值
评价项目和评价因子用量值表示。资源要素价值和资源影响力总分值为100分,其中:
"资源要素价值"为85分,分配如下:"观赏游憩使用价值"30分、"历史科学文化艺术价值"25分、"珍稀或奇特程度"15分、"规模、丰度与几率"10分、"完整性"5分。
"资源影响力"为15分,其中:"知名度和影响力"10分、"适游期或使用范围"5分。
"附加值"中"环境保护与环境安全",分正分和负分。
每一评价因子分为4个档次,其因子分值相应分为4档。
旅游资源评价赋分标准见表2。
表2 旅游资源评价赋分标准
评价项目 |
评价因子 |
评价依据 |
赋值 |
资源要素价值(85分) |
观赏游憩使用价值(30分) |
全部或其中一项具有极高的观赏价值、游憩价值、使用价值。 |
30-22 |
全部或其中一项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游憩价值、使用价值。 |
21-13 |
全部或其中一项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游憩价值、使用价值。 |
12-6 |
全部或其中一项具有一般观赏价值、游憩价值、使用价值。 |
5-1 |
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 (25分) |
同时或其中一项具有世界意义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 |
25-20 |
同时或其中一项具有全国意义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 |
19-13 |
同时或其中一项具有省级意义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 |
12-6 |
历史价值、或文化价值、或科学价值,或艺术价值具有地区意义。 |
5-1 |
珍稀奇特程度 (15分) |
有大量珍稀物种,或景观异常奇特,或此类现象在其他地区罕见。 |
15-13 |
有较多珍稀物种,或景观奇特,或此类现象在其他地区很少见。 |
12-9 |
有少量珍稀物种,或景观突出,或此类现象在其他地区少见。 |
8-4 |
有个别珍稀物种,或景观比较突出,或此类现象在其他地区较多见。 |
3-1 |
规模、丰度与几率(10分) |
独立型旅游资源单体规模、体量巨大;集合型旅游资源单体结构完美、疏密度优良级;自然景象和人文活动周期性发生或频率极高。 |
10-8 |
独立型旅游资源单体规模、体量较大;集合型旅游资源单体结构很和谐、疏密度良好;自然景象和人文活动周期性发生或频率很高。 |
7-5 |
独立型旅游资源单体规模、体量中等;集合型旅游资源单体结构和谐、疏密度较好;自然景象和人文活动周期性发生或频率较高。 |
4-3 |
独立型旅游资源单体规模、体量较小;集合型旅游资源单体结构较和谐、疏密度一般;自然景象和人文活动周期性发生或频率较小。 |
2-1 |
完整性 (5分) |
形态与结构保持完整。 |
5-4 |
形态与结构有少量变化,但不明显。 |
3 |
形态与结构有明显变化。 |
2 |
形态与结构有重大变化。 |
1 |
资源影响力(15分) |
知名度和影响力(10分) |
在世界范围内知名,或构成世界承认的名牌。 |
10-8 |
在全国范围内知名,或构成全国性的名牌。 |
7-5 |
在本省范围内知名,或构成省内的名牌。 |
4-3 |
在本地区范围内知名,或构成本地区名牌。 |
2-1 |
适游期或使用范围(5分) |
适宜游览的日期每年超过300天,或适宜于所有游客使用和参与。 |
5-4 |
适宜游览的日期每年超过250天,或适宜于80%左右游客使用和参与。 |
3 |
适宜游览的日期超过150天,或适宜于60%左右游客使用和参与。 |
2 |
适宜游览的日期每年超过100天,或适宜于40%左右游客使用和参与。 |
1 |
附加值 |
环境保护与环境安全 |
已受到严重污染,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
-5 |
已受到中度污染,或存在明显安全隐患。 |
-4 |
已受到轻度污染,或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
-3 |
已有工程保护措施,环境安全得到保证。 |
3 |
计分与等级划分
计分
根据对旅游资源单体的评价,得出该单体旅游资源共有综合因子评价赋分值。
旅游资源评价等级指标
依据旅游资源单体评价总分,将其分为五级,从高级到低级为:
五级旅游资源,得分值域≥90分。
四级旅游资源,得分值域≥75-89分。
三级旅游资源,得分值域≥60-74分。
二级旅游资源,得分值域≥45-59分。
一级旅游资源,得分值域≥30-44分。
此外还有:
未获等级旅游资源,得分≤29分。
其中:
五级旅游资源称为"特品级旅游资源";
五级、四级、三级旅游资源被通称为"优良级旅游资源";
二级、一级旅游资源被通称为"普通级旅游资源"。
来源:中国旅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