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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度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23    浏览次数:

学院各系:

为加强我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激励辅导员、班主任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使我院学生管理工作更上新台阶。经学院领导研究同意,决定开展2012-2013学年度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标准

(一)优秀辅导员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充分认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育人工作放在首位,严于律己,甘于奉献;

2.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学生,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学生评议满意度高;

3.热爱辅导员工作,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2年以上(含2年),至今仍在辅导员工作一线,获得领导和学生一致好评者;从事辅导员工作虽不满2年(不少于1年),但确有突出成绩和贡献者;所带班级在本学年,至少获得过1次院级以上(含院级)表彰者;个人或所带学生受到过院级或院级以上表彰者;近两年所带学生违纪率在5%以下,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者。(至少同时具备两条)

4.本人受到行政、党纪或法律处分,或所分管班级造成重大事故者,取消其参加优秀辅导员的评选资格。

(二)优秀班主任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组织观念,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加强自身师德修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热爱班主任工作,敬业爱岗,有强烈的责任感,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工作成绩突出,近1年系班主任考核中成绩优秀;

3.努力学习,勤于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学生工作经验丰富,班级管理科学高效;

4.热爱班主任工作,从事一线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含3年),至今仍在班主任工作一线,获得领导和学生一致好评者;所带班级在本学年内,至少获得过两次院级以上(含院级)表彰者;个人或所带班级学生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含市级)奖励者;近年所带学生违纪率在5%以下,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者(至少同时具备三条)。

5.本人受到行政、党纪或法律处分,或所带班级造成重大事故者,取消其参加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资格。

二、名额分配

优秀辅导员:旅管系3人、外语系3人、酒管系2人、商贸系1人、机电系1人;

优秀班主任:旅管系3人、外语系3人、酒管系2人、商贸系1人、机电系1人。

三、组织实施

1.各系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要求的原则和程序,坚持条件,择优推荐,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2.要切实把评选工作做为一次教育活动,通过评选查找不足,取长补短,及时推广先进典型,总结工作经验。

3.市级以上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将在院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基础上产生。

附件:1.银河yh8858com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申报表

2.银河yh8858com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

附件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