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院新闻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我们需要重视!但不要惊慌!

发布日期:2020-01-22    浏览次数:

最近几天

最令人揪心的事莫过于每刷新一次微博

就可能出现新的疫情通报

面对此次疫情,希望全系师生能够更多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临床特征、传播途径、预防建议等,积极预防,减少不必要的恐慌,从容面对。

请大家重视!但不要惊慌!

疫情简介

—— 实时跟进 掌握最新消息 ——

↓↓↓

自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部分医院陆续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对病例呼吸道标本病毒全基因组序列分析结果为一种新型冠状病毒。截止目前,我国境内多个省份均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截至1月22日18时,河南省新增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4例。

武汉市32岁女性患者,1月18日到三门峡市渑池县探亲时发病,随后至当地医疗机构就诊。

洛阳洛宁县28岁男性患者,1月9日入武汉医院住院治疗糖尿病,1月19日从武汉转诊至洛阳市。

信阳罗山县55岁男性患者,曾在武汉市居住,1月11日到原阳县探亲时发病就诊,1月16日转诊至郑州。

巩义市68岁男性患者,在武汉市居住,1月11日回到巩义,13日就诊。

以上患者目前均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截至2020年1月22日18时,我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5例(郑州市2例、洛阳市1例、三门峡市1例、巩义市1例)。所有病例均有武汉居住史,目前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无死亡病例。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加强疫情监测,做好应急准备,强化救治准备,指定定点救治医院130所,成立省、市、县三级专家组。隔离病区、检测试剂、防护用品、治疗药品等全部准备到位。开展健康宣教工作。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下附全文↓↓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名单的通知

豫卫医函〔2020〕2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省直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豫卫明电﹝2020﹞3号,以下简称《通知》),各地结合实际确定了医疗救治定点医院。现将《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名单》印发给你们,并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四早、分类治疗”的工作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工作预案,成立辖区内和医疗机构内医疗救治专家组织,认真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确保医疗救治应对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有效。

二、各地要按照《通知》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等工作要求》《全国其他省份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确认程序》等,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管理,认真落实管理制度,强化早期识别意识,做好发热患者预检分诊、登记、报告工作,注意询问发热患者有无两周内武汉市场流行病学史,认真做好病例排查。严格门诊筛查和诊断,严格隔离治疗,严格疫情报告。

三、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强化感染预防与控制,加强《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隔离技术规范》以及《通知》中《院感防控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求》等防控培训,强化医务人员感染预防与控制意识,扎实落实各项措施,防范医源性传播和医务人员感染。

四、各级定点医院要积极做好医务人员、隔离病区、治疗药品、诊疗设备、防护用品、感控管理等应对准备工作。同时,各地要梳理掌握辖区内医疗救治资源,必要时整合区域内相关医疗资源,支援定点医院医疗救治工作。

1月21日起河南全面禁止市场销售活禽,以有效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扩散。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高福22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新型冠状病毒的来源是武汉一家海鲜市场非法销售的野生动物。根据目前的流行病学认知,新型冠状病毒对于儿童等年纪小的人不易感。

健康科普

——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

↓↓↓

1、什么是冠状病毒?什么是新型冠状病毒?

冠状病毒是一个大型病毒家族,因该病毒形态在电镜下观察类似王冠而得名。目前为止发现,冠状病毒仅感染脊椎动物,可引起人和动物呼吸道、消化道和神经系统疾病,如感冒以及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等较严重疾病。

新型冠状病毒是以前从未在人体中发现的冠状病毒新毒株。除本次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外,已知感染人的冠状病毒还有6种。其中4种在人群中较为常见,致病性较低,一般仅引起类似普通感冒的轻微呼吸道症状;另外2种是我们熟知的SARS冠状病毒和MERS冠状病毒。

此次引起新冠肺炎疫情的新型冠状病毒较之以往有很大不同。和人一样,不同病毒之间虽然是近亲,但性情、态度都有很大不同,新型冠状病毒虽然是SARS近亲,但目前还未表现出SARS那么可怕的特性,因此,不必过度恐慌,应注重预防工作。

2、新型冠状病毒能否在人际传播?人感染后有哪些症状?

可以在人际传播,人们通常是在住家、工作场所或医疗机构等地与感染者密切接触后受到感染。

此次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一般表现为发热、乏力、干咳、逐渐出现呼吸困难,而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并无发热;严重患者则患有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

目前,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出现死亡。

3、什么是密切接触者?疾控部门通知你为密切接触者后,该怎么办?

密切接触者是指与病例(观察和确诊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3)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陪护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按照要求进行居家医学观察,不用恐慌。不要上班,不要随便外出,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定期接受社区医生的随访,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临床表现,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在其指导下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4、新型冠状病毒能否治疗?是否有可用疫苗?

针对新疾病,并无现有可用疫苗。开发一新疫苗可能需要一定时间。目前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所致疾病没有特异治疗方法。但许多症状是可以处理的,因此需根据患者临床情况进行治疗。此外,对感染者的辅助护理可能非常有效。

5、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途径?普通大众如何进行自我防护?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途径为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的可能性大。

- 加强锻炼、规律作息,提高自身免疫力

- 注意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合和人群集中的地方,出门佩戴口罩(医用外科口罩、N95口罩)

- 如果有发热和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持续发热不退,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若发病前两周内有武汉旅游史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请高度警惕并及时到就近医院就诊。

自从疫情出现以来,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

各种舆论发酵

但大家要擦亮双眼

千万不要被以下谣言蒙蔽!

希望同学们以了解代替不必要的恐慌

用知识守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和健康

一起过个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