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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犯强迫交易罪,张家界两旅游从业人员被判刑

发布日期:2020-06-15    作者:      点击:

“被告人陈覃、刘华因犯强迫交易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判令二人共同退赔金惠琴等15名被害人经济损失8946元。”日前,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强迫交易罪案,陈覃、刘华两人因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损害张家界旅游城市形象,受到惩罚。

胁迫

2019年3月11日,金惠琴、王钊琪夫妇等15名散拼客人组成的旅行团前往武陵源景区游玩,该团人员均于当日之前与张家界天天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了《团队境内旅游合同》,合同约定了旅游景点线路和门票、住宿、用餐费用等事项。

刘华作为张家界天天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导游部部长,负责安排该公司的跟车讲师,并负责分配跟车讲师合同外项目的“二次收费”提成。

陈覃是跟车讲师,受刘华安排,乘车陪同。

途中,金惠琴因其享受的服务与合同约定的标准不符与陈覃发生争吵,后被其他同行游客劝解。其间,陈覃以导游身份向游客大肆宣讲“张家界多是少数民族,以前是土匪窝,游客要听安排”等令人不安的言论后,要求游客交纳旅游合同之外每人690元的景区内索道、电梯、小火车、表演等需另行付费项目的“二次费用”,遭到车上游客反对。

此时,金惠琴因“二次收费”再次与陈覃发生争执。

当车行至张家界永定区大桥办事处武陵大道与沙堤大道交界处时,陈覃让师傅停车,并打开车门赶金惠琴、王钊琪夫妇下车。夫妇二人在其他游客劝解下才得以继续跟团。

车辆抵达武陵源区魅力畔山酒店后,陈覃再次向金惠琴等人收取“二次费用”,遭到金惠琴及部分游客拒绝。在此过程中,陈覃威胁不愿缴纳“二次费用”的游客,“不缴纳将不再管你们或者让你们退团”。

威胁之下,除金惠琴夫妇及另一名游客刘菲没有缴纳外,其他游客被迫缴纳。此时,已获得信息提前赶到酒店的刘华再次以“不再管他们为由”威胁3人,最终3人被迫缴纳 “二次费用”,才得以进入景区完成旅游行程。

最终,陈覃、刘华共收取该团“二次费用”9860元。

逮捕

事后,饱受威胁的游客拿起了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向有关部门提供了微信聊天、转账记录截图等证据。

2019年6月28日,陈覃因涉嫌强迫交易犯罪,被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3日被逮捕。2019年7月10日刘华因涉嫌强迫交易犯罪被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3日被逮捕。

2020年2月11日,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以张定检公诉刑诉(2020)61号起诉书指控陈覃、刘华犯强迫交易罪,向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认为,陈覃、刘华采取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二人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本案属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陈覃、刘华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当按照二人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陈覃、刘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法院最终判决,陈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刘华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追悔

“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严重破坏了张家界旅游环境,给旅游市场造成了负面影响,希望其他旅游从业者能以我为戒,依法诚信做事,切不能违法犯罪。”庭审中,年仅30岁的刘华带着哭腔表示忏悔。

据介绍,去年以来,张家界市全面开展“铁腕治旅”行动,重拳出击严打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种种乱象,取得了显著效果。但仍有极少数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为了追求利益,我行我素、肆意妄为,甚至以身试法。

当天,为进一步提升旅游经营者和从业者法律意识,张家界永定区人民法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区两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部分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近100人参加旁听。

庭审后,旁听旅游从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庭审让大家知道了任何破坏旅游市场、损害游客利益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惩处,都会付出应有的代价,“今后,将切实提高旅游服务水平,提升旅游品质,为张家界平安旅游城市形象作出积极贡献。”

张家界市文化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加大依法治旅的力度。

据介绍,该案作为张家界重拳出击涉旅强迫交易,保护游客合法权益,整治旅游市场秩序的典型案件,备受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当天,整个庭审过程同步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目前,该案网络播放量已达8万余次。

作者:中国旅游报记者 高慧 通讯员 向进

原题:《“二次收费”,强迫交易,张家界两旅游从业人员获刑1年》编辑:李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