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学校各部门

为加强我科研成果管理,及时准确掌握我教职工2021年度科研成果产出情况,现启动科研成果统计、认定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统计起止时间

2020年111日—202110月31日

二、统计内容

银河yh8858com教职工在学认可的各级各类杂志、报刊公开发表文章;论文、著作获权威机构全文检索、复印、转载的;科研成果评选获奖的均参加本次科研成果登记工作。

三、成果报送要求

1.论文:提供完整复印件(检索页、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封底)且装订,刊物原件由各部门核验存档备案,不再统一报送科研外事处,填写《银河yh8858com科研论文一览表》;知网、万方、维普三大检索平台下载的论文CAJ或PDF格式电子文本在学院“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科研成果-论文附件上传。

2.获权威机构检索的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原件。获全文复印、转载的论文,须提供复印或转载全文的当期刊物原件。

3.著作、教材(主编):提供完整复印件(检索页、封面、CIP页、版权页、前言、目录、封底等内容)并装订,提交样书留存,填写《银河yh8858com教师编写教材、著作情况统计表》。

4.课题:2021年度结项课题:立项通知、结项(含获奖)证书、结题报告复印件装订成册,由各部门存档备案。

5.美术、音乐创作作品出版物原件或展出、演出、播出的证书复印件1份;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6.2021发表的论文、著作若暂未取得刊发杂志且无法检索,不予登记。

7.其它:提供相关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四、报送程序

1.各专业技术人员务必登录高校科技管理云平台(学院首页-教学科研-高校科技管理云平台)如实填报成果信息资料,按照要求准备成果材料,到所在部门科研秘书登记;未按要求在高校科技管理云平台填报科研成果信息者,后果自负。

2.各部门科研秘书负责收集、整理并进行初审。各部门一一对照“高校科技云平台成果列表”进行初审,符合要求后对本部门的登记材料进行汇总统计并装档案盒,填写本部门科研成果登记表,将登记表的纸质(盖单位印章)和电子版(EXCEL表格形式)各1份,连同成果材料(相关原件和复印件)报送科研外事处。

3.科研外事处将对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异常情况。凡有违背学术道德、违反有关科研政策法规者后果自负。

4.未经登记的专利,不予确认。下学年不再补登,也不作为其他任何评价或奖励的依据。

5.在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署名作者单位非我名称的论文,需提交学院人事处有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定;在中国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非法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定;不在高校科技管理云平台填报数据的成果,不予认定。

6.科研外事处最终核定后,把审核结果反馈到各单位,请各单位核对签字确认。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者请自带科研成果原件到科研外事处复核。

五、其他

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在编、人事代理人员奖励性绩效核算的工作方案》时间要求和疫情影响,各单位错峰报送材料科研外事处,各二级学院20211028报送,各行政部门10月29日上午报送,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报送。各部门同时完成本部门云平台科研成果的审核。

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wsc1010@163.com

                                                          20211021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