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对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进行集中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学院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对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进行集中结项的通知》(豫科【2016】122号)精神,现将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时间

6月30日前按原办法办理软科学结项,7月1日以后按本通知要求集中结项。2016年集中结项2次:

第一次受理材料时间:8月15日—8月25日;

第二次受理材料时间:12月15日—12月23日。

二、项目范围

按照有关规定应办理结项而未结项的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其中2014年(含)前立项应结项而未结项的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时间最迟到2016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结项。

三、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负责人撰写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报告。

2、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审核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的结项材料。

附件:有关表格及要求

项目负责人名单:2014:程杰晟、肖靖、王少华、吴瑞峰;2015:闫浩、姜明、刘新超、张斌、胡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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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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