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中共银河yh8858com委员会关于转发《2013年郑州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3年05月09日
责任编辑:郑璇

各党总支:

现将《2013年郑州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2013年郑州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教育改革发展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总任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着力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做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以落实“四会一课”活动为抓手,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采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章党纪、政治品行和从政道德教育,把培养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中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强化廉洁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在教师中开展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弘扬高尚师德。在学生中开展廉洁修身教育,抓住新生入校、学生入党、考核考试、毕业实习、就业择业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廉洁主题教育。重视和发挥互联网、微博、短信等各类新兴媒体作用,扩大廉政宣传的覆盖面。做好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应对处置和引导工作。

(二)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发挥教育系统人才和智力优势,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化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不断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激励广大师生积极开展廉政文化产品创作和廉政文化传播活动。把廉政文化建设与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把廉洁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中,培养青少年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在学校中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进校园示范点建设,完善反腐倡廉舆论引导机制,着力培育既奋力争先又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制度建设,注重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任务,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建立工作机制,完善工作程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的良好局面。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在责任追究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非主要领导责任。

(二)做好惩防体系五年规划工作。认真总结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经验,汇集教育系统反腐倡廉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创新经验,制定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健全督查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健全人财物管理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教育系统基建工程招投标、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教材统一采购管理的监督工作,加强学校资金监管,严禁私设“小金库”。

(四)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围绕教育热点,开展常规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加强基层单位财务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和基建工程审计,进一步提高审计监督实效。

(五)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以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积极探索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措施,推进权力运行公开规范。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群众评议、重大事项报告和信访监督等制度。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和部门履行职责,强化对领导干部和权力部门的监督。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扎实开展制度建设专项推进活动。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开展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一)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党的集中统一。

(二)加强作风建设。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切实落实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各项制度,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摒弃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带头落实规定要求,并把监督执行“八项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强化日常监督,严格执行纪律,严肃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三)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坚决查纠以权谋私行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2)严肃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3)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4)继续做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5)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6)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7)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治理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成果,防止反弹。(四)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认真核查案件线索,严厉惩处腐败分子。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强化中小学校长职务犯罪预防,加强对新形势下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特点和规律的研判,进一步提高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工作水

平。要通过查办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制机制改革,发挥治本功能。

四、加大专项治理力度,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全面建立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实名制学籍信息系统,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各项教育惠民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规范招生、收费行为。(1)以城市义务教育择校热点地区为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确保就近入学(含经教育行政部门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比例不低于当年招生人数的90%。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招收特长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2)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各县(市、区)、各学校推荐给学生的教辅材料必须从郑州市2013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中选用教辅材料,除此之外一律不准向学生推荐教辅材料。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3)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认真执行《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和要求,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等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兴趣班、特长班、课后培训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在保教费之外收取任何费用。(4)严禁公办中小学进行有偿补课。任何公办中小学不得在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组织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公办中小学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严禁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校外有偿补课。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的,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奖、晋升、职称评审等资格,并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5)严格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管理。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严禁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收取,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资金。(6)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20%,对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建立学籍,禁止在择校生之外招收借读生、自费生。

(三)加强对中小学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对已完成清理规范工作的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和高中阶段改制学校进行复核,巩固清理规范成果,防止反弹。定性为公办学校的,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招生收费政策,定性为民办学校的,必须履行民办学校审批手续,取得办学许可证。没有清理规范到位的,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政策。确保公办优质教育资源的公益性质,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四)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思想作风建设为抓手,在理论学习、制度建设、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努力建设“创新、为民、务实、清廉、和谐”的“五型”机关。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学校行风活动,对学校办学行为、招生行为、收费行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为学生服务、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评议。继续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继续开展群众满意的县区招生服务大厅评议活动和重点处室评议活动,树立教育系统良好形象。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一)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应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党政主要领导要经常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二)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和要求,加强纪检监察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完善领导班子工作机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运用民主方式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组织教育系统纪检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郑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