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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组长改选办法

发布日期:2005-01-01   作者:  点击量:

主持人:系(部)主任或处室主任(或工会委员)
1、 由主持人宣读“工会组长评选条件”,并做解释。
2、 工会会员(处室人员)发表个人看法。
3、 选举:可借用无记名投票形式或提名形式产生一名工会组长。
4、 主持人向工会会员(处室人员)宣布选举结果。
5、 周二(2004-12-22)下午五点以前把选举结果报石国河主席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