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除了通常意义上的以税收、非税收入、转移支付、结余结转及调入资金等安排的收支外(小口径一般公共预算),还包括一般债券、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贷款、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赠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除了通常意义上的以政府性基金收入、转移支付、结余结转及调入资金等安排的收支(小口径政府性基金),还包括专项债券。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为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从2011年1月1日起,全部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除教育收费外,部门预算外收入全部上缴国库,支出通过一般预算或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教育收费属于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缴比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执行。
鉴于教育收费与其他事业收入管理要求不一样,因此《规范》要求,将教育收费从事业收入中独立出来,作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后年度如有新增纳入专户管理的收费,从其规定。
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