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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解读

发布日期:2023-02-21    作者:     来源: 久其软件    点击:

2023年2月1日,财政部下发《关于编报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财资〔2023〕4号,组织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以下简称资产年报)编报工作,通知明确报告编报范围、编报内容、报送方式以及工作要求。

久其软件结合财政部历年对资产报告工作相关要求以及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领域多年服务经验,对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变化情况及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分析,总结如下:



Q

2022年资产年报编报总体要求有哪些?

本年度编报范围、编报内容、报送时间和上年度基本一致。

一是编报范围。2022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直接支配国有资产的,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等单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全部国有资产情况。具体包括:

驻外机构资产,驻外机构包括驻外外交机构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驻外非外交性质代表机构、常设机构、办事机构等。

工会资产,各级总工会资产凡由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资产或由国家拨付资金形成的资产,应纳入本表填报范围。其他群众团体资产。除工会外的其他群众团体的资产报告工作,参照工会资产的方法处理。

涉密单位的资产,涉密单位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报送汇总表有关数据。

行业商会协会及培训疗养机构资产,在2022年12月31日前,尚未完成脱钩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或民非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业商会协会、培训疗养机构,仍应纳入本表填报范围。

各级人防部门管理的人防工程、指挥、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等国有资产已划转地方管理,纳入地方报表填报范围。

居委会占有使用上级街道办的办公用房、办公家具和设备等资产。该资产是归属于上级街道办的国有资产,应由上级街道办登记、入账,纳入地方报表填报范围。

二是编报内容。包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单户表包括封面和5类18张主表;汇总表包括封面和8张主表,用以反映部门资产总体情况、存量情况、配置情况、使用情况、处置情况、收益情况),填报说明,分析报告三部分组成。

三是报送时间。目前来看,报告编报时间安排较为紧凑。中央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报送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4月30日,同时上报及时性也作为会审考核点之一。按照往年惯例财政部会在5月中旬组织全国资产年报会审工作。


Q

2022年资产年报较上年主要变化内容有哪些?

2022年资产年报结合工作内容、管理要求做了相关调整,经分析总结有如下五方面内容:

一是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要求,对报表中的单位类型、执行会计制度、预算管理级次、配置方式、处置形式等基础信息进行规范,与预算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保持一致。例如:单户表封面新增单位类型且与单位基本性质建立审核关系、更新执行会计制度、预算管理级次、调整配置方式和处置形式。

二是按照新的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GBT 14885-2022),调整资产存量、配置、处置等相关报表中资产分类口径,分别为房屋和构筑物、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家具和用具、特种动植物。

三是结合部门财务报告、执法执勤用车管理、驻外机构资产统计等要求,优化资产负债表逻辑审核,完善机构人员情况表、车辆情况表、单户表封面信息。例如:机构人员情况表增加公务用车编制情况、车辆情况表增加执法执勤用车是否喷涂标识并优化表内审核,同时结合实有车辆、车辆用途情况与公务用车编制情况建立审核关系;单户表封面新增是否有驻外机构。

四是对机构人员情况表实有人员统计、在建工程填报逻辑、对外投资填报控制等进行了完善。

五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内容以及相关报表修订意见,统计要求:进一步明确水利基础设施填报范围,调整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统计内容。


Q

2022年资产年报报送途径有什么要求?

关于2022年资产年报数据编报和报送,中央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进度,在确保数据安全、完整的前提下,可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或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资产年报编报工作。资产年报电子材料应当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的文件格式导出后报送财政部。

资产报表编制说明等编审资料可以从财政部门户网站—资产管理司频道(http://zcgls.mof.gov.cn/)“工作通知”栏目中下载。